LP终于正式出院了。首先感谢这大半年来关心、帮助我们的所有人。
5个月前,我开启了《内胚窦瘤》系列,打算记录自己所经历的点点滴滴,“供我们有机会时回顾,也供后来人参考”。
不过,种种原因,导致这个系列只写了少数几篇,虎头蛇尾的样子。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好几次了,执行力不够啊。
我最近列了一个表格,记录了这大半年来的主要事件。该表格作为本系列的一个结尾吧。当然,以后有空时,也许我还会给本系列补充一些内容。内胚窦瘤治疗记录(PDF版)
现在回顾,总的来说,整个过程还算比较顺利的。
很多人都觉得深圳的医疗水平不行。从本次的经历来看,我觉得,深圳的医疗水平与广州相比是有一些差距,但是,比广东省其他城市的医疗水平好多了。我们在广州住院期间,遇到不少其他城市过来的,一部分人被误诊,被延误甚至误手术了(导致其中一位病人不得不在7天之内做了第二次手术)。但是,深圳的医院没有误诊我LP,也没有延误,深圳医院在B超复查结果一出来,就建议我们立刻住院了。甚至,在手术之前,就诊出了肿瘤的名称。
第一次手术(2011年11月11日),是在深圳做的。这个手术相对来说,也是比较顺利的:顺利地从怀孕7个月的孕妇肚子里切出一个最大直径20厘米的肿瘤,而胎儿顺利地保留在肚子里;整个手术出血量大约100毫升,因此不需要输血。不过,有点不幸的是,肿瘤薄膜有2厘米的破损口,导致有100毫升左右的腹水。这一点,很让我们担心。
第二次手术(2011年12月27日),是在广州做的。这个手术也很顺利,虽然耗时较长。这个手术带来一个好消息:未发现肿瘤转移。
第二次手术之前,我们为孩子的事情,纠结了很久。在这个期间,我和一个学医的朋友在医学数据库进行很多了的检索,发现有记载的,只有几十个孕妇有过这种肿瘤。这些孕妇中,有的先引产后治疗,有的在治疗过程中流产,有的在治疗过程中剖腹产。治疗过程中剖腹产的案例中,大部分小孩都没有问题,但是有少量小孩有问题。问题是,样本量实在太少。
在孕妇区住院期间,我们也遇到了不少产前的夫妇。大部分家庭都有这种那种不幸,但是,这些夫妇大部分都很努力地想要小孩,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鼓舞了我们(从概率学而言,我们的情况,产生健康小孩的概率比他们大)。
最后,我们决定听上天的:通过抛硬币决定。我们抛了3次,3次都显示要这个小孩。正如《大话西游》所言,上天最大,于是,我们决定听上天的安排。
在纠结的那段时间里,我还在网上看到了比利时鲁汶大学附属医院Frederic Amant透露他的一个调查观点:早产比化疗更影响胎儿。我急忙与Frederic联系,他在Email中,重申他的观点:The main message of our study (that soon will be published in Lancet Oncology) is that children suffer more from prematurity than chemotherapy.
一个在比利时生活的朋友说,鲁汶大学的附属医院(UZ Leuven),属于科研型的医院,实力很强的。于是,我倾向于相信Frederic的调查结果。于是,我们甚至考虑过,在第二次化疗后,让小孩足月后再生产(避免早产)。不过,产科的医生和妇科的肿瘤医生都不太建议那样做。于是,就按计划,我们在34周左右进行剖腹产(也就是第二次手术)。
BTW,产科的医生的理由是:化疗的骨髓抑制效果需要3周以上才缓解。第二次化疗后,就35周了,随时有提前生产的可能。如果小孩出生的时间在化疗后3周以内,可能有骨髓移植,风险很高。
Federic Amant 的论文最终于2012年2月份发表在The Lancet Oncology,其文中也提到类似的观点:
To allow the bone marrow to recover and to minimise the risk of maternal and fetal sepsis and haemorrhage, delivery should be planned at least 3 weeks after the last cycle of chemotherapy, and chemotherapy should not be given after 35 weeks since spontaneous labour becomes more probable.
Frederic Amant 的论文,目前是收费的。对此论文感兴趣的朋友,请自行购买,或者联系我借阅~
再,Frederic所进行的为时5年的研究中,仅有效追踪了68名小孩(毕竟,案例少)。以后如果有人想进行类似的研究,我会考虑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