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事件是“网民状告腾讯讨还QQ号被驳回 ”。
这是2004年底的事情,起因是“花2400元买来的QQ号半个多月后却无法登录,原来是腾讯公司认为该号码属员工被盗内部号码将其收回。网民认为腾讯公司侵犯自己的网上虚拟财产,将腾讯公司告上法庭欲讨回QQ号。”
由于这是较为新颖的虚拟财产之争,因此不同间的法院间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福田法院在接到吕某的起诉后裁定认为,吕某主张权利的对象应是号码的出售者而非腾讯公司,裁定不予受理。而深圳市中院终审裁定认为,吕某与号码出售者没有纠纷,吕某与本案中腾讯公司有利害关系,且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符合起诉条件,福田法院应予受理。
最后,
第二个事件是“全国首例盗卖QQ案告破 打破常规“涉案必须是有形财物”的观点 ”。
这是2005年底的事情。这一年来,有些东西如法律观念等发生了变化,于是事情的结果也与1年前的有所不同。
曾某还供出了另一个犯罪嫌疑人杨某。用曾某的话说,两人“分工明确”,他负责“破解个别权限用户的个人资料”,杨某负责“把号码拿到网上‘卖个好价钱’”。很快,杨某在山东落网。
深圳将“盗卖QQ号码”立案,打破了常规“涉案必须是有形财务”的观点,在全国属第一次。从这方面来说,这是中国法律的进步。可以说,04年吕某败诉,除了无法证明自己的所有权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案件客体是虚拟的,非有形物。而1年之后的05年,法律观念有了突破,可喜可贺。
至于该案件的结局,是两被告被判刑。判刑的法律根据,我印象中,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盗窃罪 。详情见http://net.chinabyte.com/219/2229719.shtml 。该文章发票于05年12月初,文中说
第二种说法是06年1月初的《电脑报》中,说是以“妨害通信自由罪”来定罪的。这2种说法刚好相反。
现在手头没有权威资料,不知道那种说法是正确的。但我个人觉得《电脑报》上的说法是对的。理由之一是《电脑报》的文章发表时间在后,从时间而言更加可靠;理由之二法律一向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既然法律上没有规定盗窃虚拟财产是盗窃罪,就不能够以盗窃罪来定罪。也许,短期看来,这是死板,不灵通。但是从长远来说,这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以及规范法律的执行。避免由法治转为人治。
当然,这也体现了我国的法律在相关方面存在漏洞,亟待完善。
在 “全国首例盗卖QQ案告破 打破常规“涉案必须是有形财物”的观点 ”文中,
但是,即使在这个友好的“警方提醒下”,还是发生了第三个事件。
第三个事件:“花钱抢注QQ号竟说收就收! 律师称腾讯涉嫌违约 ”。
事件发生于06年元旦:
网友的说法是:
去年12月31日,部分网友在腾讯申请8位靓号的页面上发现了一批5位号码,由于这些号码容易记又是难得一见,所以发现的网友都开始抢注。这样的好消息也在网友间不胫而走,接下来的几天大量申请者登录该页面通过手机短信或交纳Q币的方式进行抢注。
“我也用手机绑定了一个5位号码,而且手机话费也被扣除了一个名为‘手机加油站’的10元费用,但是到了1月7日这个号码突然无法登录,后来才知道是被腾讯公司收回了。”吴先生还向记者介绍了一个论坛,许多在这次“收号事件”中受害的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付钱把东西带回家,三天三夜风平浪静,突然第四天夜里超市的人冲进你家把你买的东西收回去了,理由就是他们把东西放错了位置、标错了价格。”一位网友说。
腾讯的说法是: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了腾讯公司客服电话就此事进行咨询,3595号客服人员承认了已被申请的号码被收回的事实,并表示腾讯的页面上没放出过这些号码,申请者获取的途径是非正规的。
“很多网友都是从腾讯官方网站的申请页面里通过规定方式用手机申请的,怎么会是非正规的呢?腾讯退还申请费用是应该的,但是他们这样出尔反尔,让我们这些网友很没有安全感。”吴先生气愤地说。
腾讯是一家年轻的公司,但是也学会了中国最博大精深的一招--打死不承认。并且,很恰到好处地总结了事件一中的经验。说用户无法提供证据腾讯网站上出现过5位的QQ号。当有网友提供了网页截图希望腾讯公司公开鉴定截图的真实性时,腾讯回避不言。
dell 和 IBM 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戴尔网站标价错误 250G硬盘只卖55元人民币;IBM报价出错,结果让220名客户以201美元的价格获得了实际为2049美元的笔记本电脑。 详情见http://bbs.51legou.com/read.php?tid=12596&page=e 与 http://www.cpluse.com/cn/bbs_cn/topic.asp?TOPIC_ID=5692 。
IBM还经历了一元COMBO事件 ,但诚信的蓝色巨人IBM很守约守约,一元COMBO交货 !
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外大公司与国内本土公司的区别,甚至能看到国内外法律环境的区别。希望,在这次诉讼上,各位用户能讨个公道。
另外,腾讯表态“对于此批号码个人账户中的Q币或因开通腾讯服务而产生的费用,腾讯公司已经开始进行返还到相应的支付主体上(如手机、个人账户等),一周内会完成全部返还。” 但是2006年1月15日发行的《电脑报》中说截稿时,还没有网友收到返还款。
于是,网友痛批腾讯失信收回qq 腾讯太损了 。
有网友发出了不完QQ的感慨了。于是我又想到了QQ这几年所面对的竞争,以及其竞争对手的失利。
这几年来,老牌IM(instant message) 即时聊天工具ICQ、Yahoo message、micosoft的MSN等,以及新秀UC、网易泡泡、pp……等已一大堆聊天工具纷纷向QQ发起了进攻,誓言要夺取QQ在国内的老大地位。但是总是败下阵来,有的已经消失了,有的沦为A片交流工具。
我觉得这些软件失利的原因不在于功能,或者功能上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有3:
第一个原因,是没有考虑到转换聊天工具的成本。QQ是用来和朋友交流的。因为目前多数聊天工具间不能像不同的email一样能够互通信息,所以转换聊天工具,意味着抛弃掉已有的朋友。因此,拥有固定QQ好友的QQ用户,不会因为ICQ的用户数多而转用ICQ的,也不会因为google talk不耗资源而弃QQ不用的。
第二个原因,是没有提供聊天工具转换工具。既然转换聊天工具需要用户付出很大的转移成本,IM提供商要拉拢用户,就应该减轻用户转移成本。Gmail这方面就做的不错。google提供了通讯本转移工具,能够把各主流email提供商上的email通讯本转移到gmail中。firefox虽然说有不足之处,但是在减轻用户转移工具的成本方面也做得不错。
第三个原因,不注重推广,或者说推广重点、方式不对。既然拥有QQ号的用户不愿意转换聊天工具,那么就应该在网民使用QQ前拉拢用户。很多人第一次上网是通过QQ上网的。很多人第一次上网地点是网吧。所以,网吧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推广、拉拢用户的阵营。可惜,除了AMD和Intel在网吧打打广告之外,没见那家软件提供商在网吧打过广告的。
目前网吧审批严格,投入大--这意味着网吧寿命比较长,不会轻易倒掉。如果哪家软家提供商特别是聊天工具提供商赞助网吧,通过网吧负责人来推广聊天工具,几年之后,有可能会创造第二个QQ帝国。
不过,不是每家公司都有这个勇气冒这个风险来放长线吊大鱼的。
最后编辑: caii 编辑于May 4, 2006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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