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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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据说这系列记录比较多人看,于是打算补充一点内容。
一、声明一下,“我与创维的前前后后”这系列文章,是根据本人的实际经历写的。写的时候,我尽量采用了客观的语言。我没存心要攻击创维或者某人。
二、2005年8月11日在广州对话与人力总监的对话的录音,应该很多人都有。如果想要的,可以email我索取。但是,请不要滥用这段录音。
三、已经离职的,需要了解一些相关规定,我在这里说明一下:
离职分为试用期离职与非试用期离职。试用期离职,不管是因为员工辞职还是公司解雇员工,提出方都不需要交毁约金的。但是,因为离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需要给予适当的赔偿。例如,如果企业找了员工花了钱(例如,通过猎头公司挖人),那么员工在试用期提出离职,需要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是,一般仅限于招聘直接产生的费用,且需要发票证明。
非试用期离职,提出方一般上需要交毁约金。同样,一般上需要赔偿因为离职而给对方直接造成的损失,或者补偿对方之前直接付出的费用。同样,一般需要发票来证明这笔费用。
我们与创维应用电子签订的合同中,是没有毁约金的。非试用期离职的,创维要求交6000元,名义上这是“深圳落户费”。个人觉得,这6000块钱贵了点。很多公司都是3000左右而已。也许,这6000块钱,包括其他费用吧。
另外,我们的档案与户口,挂靠在创维集团名下。一般上,在职员工不需要交管理费。如果离职了,创维集团会免费保管一段时间。据我了解,具体是这样的:对于彩电部的员工,从离职日开始,免费保管1年;对于应用电子的,从离职日开始,免费保管3个月。免费保管期之后,每年的管理费是1600元,其中户口、档案各800元/年。
但是,因为毁约金、费用等都是合同约定而已。合同法的原则是双方平等、协商。所以,是否需要毁约金、毁约金多少、落户费如何计算(很多公司规定工作满2年后,就不用毁约员工交落户费;有些公司是根据工作时间长短来计算落户费)等都是协商为主的。
据我所知,2006年3月中下旬,创维应用电子管理层说“打算离职的,这个周末写申请;这个周末离职的,不用交落户费6000元”。——那一次应该有十多人离职吧。但是,很多时候,法律讲究的是事实(法律事实);而法律事实是以证据为基础的。因此,希望这批人有空时会公司开个证明,证明自己的离职,是不需要交落户费的。——证明文件一般需要相关人员签字以及公司盖章才有效。
另外,有时候,创维应用电子承诺离职之后免费保管一年的户口与档案,这个最好也开个证明。因为,实际上我们的户口、档案是创维集团保管的,创维集团的规定是对于离职的应用电子的员工,仅免费保管三个月。——我打过几次电话,负责人都说如果应用电子承诺过免费保管1年,就可以按照1年来处理;但是,需要出示证明。
总之,合同是平等地位的双方协商的结果,毁约时也是。
目前深圳市各人才市场的收费情况是户口、档案各240元/年。创维保管费偏高,主要是希望离职的员工能自动将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转走。
转档案的手续在这里:http://www.szhr.com/agent/xgze/02.htm ;
转户口的手续在这里:http://www.szhr.com.cn/agent/xgze/04.htm。
具体流程是,先到创维应用电子办理离职财务结算;拿到离职证明;如果公司有其他承诺的,需要拿文件证明承诺,需要拿到白纸黑字+签字+盖章的文件,例如免交落户费的、免费保管一年户口档案的承诺等。然后按照上面两个网址的要求填写表格。
四、最后,再随便乱说两句
估计今年离职的,目前大部分还过的不太好。这是肯定的。
人难免有迷茫的时候,趁年轻多尝试一下,就好了,总能找到合适自己的路的。
我属于比较早离职的那批。所以可以说你们现在经历的事情,是我去年经历的。
去年我最落魄的时候,不仅欠了一屁股债,还得靠清卡度日,——即将各张银行卡中几十块钱的余额取出来吃饭;往往清一张卡只能过一天;幸好我的卡多呵呵^_^
坚持就是胜利;有时候稳定也能压倒一切。
PS,估计我会继续从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以及商标申请之类的工作。所以啊 ,各位兄弟姐妹们以后创业后,可以照顾一下本人呵呵。
最后编辑: caii 编辑于July 4, 2006 09:01
一、声明一下,“我与创维的前前后后”这系列文章,是根据本人的实际经历写的。写的时候,我尽量采用了客观的语言。我没存心要攻击创维或者某人。
二、2005年8月11日在广州对话与人力总监的对话的录音,应该很多人都有。如果想要的,可以email我索取。但是,请不要滥用这段录音。
三、已经离职的,需要了解一些相关规定,我在这里说明一下:
离职分为试用期离职与非试用期离职。试用期离职,不管是因为员工辞职还是公司解雇员工,提出方都不需要交毁约金的。但是,因为离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需要给予适当的赔偿。例如,如果企业找了员工花了钱(例如,通过猎头公司挖人),那么员工在试用期提出离职,需要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是,一般仅限于招聘直接产生的费用,且需要发票证明。
非试用期离职,提出方一般上需要交毁约金。同样,一般上需要赔偿因为离职而给对方直接造成的损失,或者补偿对方之前直接付出的费用。同样,一般需要发票来证明这笔费用。
我们与创维应用电子签订的合同中,是没有毁约金的。非试用期离职的,创维要求交6000元,名义上这是“深圳落户费”。个人觉得,这6000块钱贵了点。很多公司都是3000左右而已。也许,这6000块钱,包括其他费用吧。
另外,我们的档案与户口,挂靠在创维集团名下。一般上,在职员工不需要交管理费。如果离职了,创维集团会免费保管一段时间。据我了解,具体是这样的:对于彩电部的员工,从离职日开始,免费保管1年;对于应用电子的,从离职日开始,免费保管3个月。免费保管期之后,每年的管理费是1600元,其中户口、档案各800元/年。
但是,因为毁约金、费用等都是合同约定而已。合同法的原则是双方平等、协商。所以,是否需要毁约金、毁约金多少、落户费如何计算(很多公司规定工作满2年后,就不用毁约员工交落户费;有些公司是根据工作时间长短来计算落户费)等都是协商为主的。
据我所知,2006年3月中下旬,创维应用电子管理层说“打算离职的,这个周末写申请;这个周末离职的,不用交落户费6000元”。——那一次应该有十多人离职吧。但是,很多时候,法律讲究的是事实(法律事实);而法律事实是以证据为基础的。因此,希望这批人有空时会公司开个证明,证明自己的离职,是不需要交落户费的。——证明文件一般需要相关人员签字以及公司盖章才有效。
另外,有时候,创维应用电子承诺离职之后免费保管一年的户口与档案,这个最好也开个证明。因为,实际上我们的户口、档案是创维集团保管的,创维集团的规定是对于离职的应用电子的员工,仅免费保管三个月。——我打过几次电话,负责人都说如果应用电子承诺过免费保管1年,就可以按照1年来处理;但是,需要出示证明。
总之,合同是平等地位的双方协商的结果,毁约时也是。
目前深圳市各人才市场的收费情况是户口、档案各240元/年。创维保管费偏高,主要是希望离职的员工能自动将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转走。
转档案的手续在这里:http://www.szhr.com/agent/xgze/02.htm ;
转户口的手续在这里:http://www.szhr.com.cn/agent/xgze/04.htm。
具体流程是,先到创维应用电子办理离职财务结算;拿到离职证明;如果公司有其他承诺的,需要拿文件证明承诺,需要拿到白纸黑字+签字+盖章的文件,例如免交落户费的、免费保管一年户口档案的承诺等。然后按照上面两个网址的要求填写表格。
四、最后,再随便乱说两句
估计今年离职的,目前大部分还过的不太好。这是肯定的。
人难免有迷茫的时候,趁年轻多尝试一下,就好了,总能找到合适自己的路的。
我属于比较早离职的那批。所以可以说你们现在经历的事情,是我去年经历的。
去年我最落魄的时候,不仅欠了一屁股债,还得靠清卡度日,——即将各张银行卡中几十块钱的余额取出来吃饭;往往清一张卡只能过一天;幸好我的卡多呵呵^_^
坚持就是胜利;有时候稳定也能压倒一切。
PS,估计我会继续从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以及商标申请之类的工作。所以啊 ,各位兄弟姐妹们以后创业后,可以照顾一下本人呵呵。
最后编辑: caii 编辑于July 4, 2006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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