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11

任志强先生是个君子 雨

choicky , 10:51 , 个人乱言 , 评论(0) , 引用(183) , 阅读(1106) , Via 本站原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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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商界,任志强资产不是最多的,但招来的骂声是最多的,因为别人在闷头赚大钱,而他在一边赚钱一边发高论。因此,据说,在“全国人民最想打的十人”,他排行老三。

但我觉得与很多人相比,任志强先生算是个君子:胸怀坦荡,有啥说啥,就事论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任志强所发表的高论很多,其中,有6条遭骂最多。我将逐一列举。

   1.富人市场论 2004年12月12日,任志强在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说: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严格地说起来,商品房市场就是“富人”的市场。

个人觉的任志强的这个观点属于就事论事而已。众所周知,产品有高端、低端的区别。有的企业喜欢高端市场,有的企业喜欢低端市场。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们不应该因为任志强喜欢高端市场(富人),就骂他。

“严格地来说,商品房市场就是富人的市场”。这只不过用于解释他的观点而已,更不值得骂。况且,事实上,商品房的确是富人的市场。根据马克思经济学,商品的价值由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对目前的中国的技术水平而言,要建造一套房子,要花费很多的人力、物力。将这些人力、物力折算成一个人的劳动时间,也许要十多年,甚至,二三十年。

目前中国很多农民都是自己建房子。但对很多人而言(尤其是白手起家的),都是结婚后四五年甚至十多年才有能力建自己的房子。

   2.无责任论 2005年1月8日,任志强在“2005宏观经济引导力”论坛上发言说: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


法律没有规定做事情要考虑穷人,当然,也没有规定做事情要考虑富人。

企业要生存,必须要盈利,甚至是最大限度地盈利。目前,为富人建房能赢取更多的利润。所以,房地产开发商关注富人市场,无可厚非。

另外,法律与道德是有区别的。前者具有强制性;后者是没有强制性的。虽然说,济贫也许是道义所至,但这个不是强制的,更不是法律要求的。

   3.违宪论 2005年11月,在“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活动”论坛上,任志强说:房地产行业就应该暴利;买卖有理,炒房无罪,禁止炒房就是违宪。

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了,不是禁止出现“走资派”的年代了。例如,贩卖、倒买倒卖各种物品都合法了,房子倒买倒卖也没理由不合法。

   4.分区论 2006年2月,在上海举办的房地产论坛上,任志强说: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很正常。


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中国不仅出现了贫富差距,而且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既然出现了贫富差距,那么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很正常。

西方发达国家、香港等都有经济适用住宅区。这种住宅区解决了不少“穷人”的住宅问题。我们不该觉得它是“穷人区”而摒弃它。

BTW,农村 VS 城市,就是中国人为制造的最大的 “穷人区”与“富人区”。

   5.只涨不跌论 4月26日,任志强先生在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董事长联席会议上说:“历史证明房价永远都是上涨的。”

历史上,房价的确是不断上涨的。纵观全球,各个国家首都、各大发达城市,房地产的价格都是上涨的。例如,目前印度的孟买,每平方米商品房要2000——4000美元。俄罗斯的首都房价也朝贵。

房价会上涨,一方面是物价自然上涨,另一方面,是人们预期房子以后的收益会增加。西方经济学认为,商品的现值在于等于未来的收益

   6.不盖房论  今年7月24日,任志强先生在大型网站的现场直播的活动中,公开声称,如果房价会下降,发展商不是傻瓜,就不盖了。

公司拓展自己的业务与停止自己的业务,是公司的自由。

房价下降后,盖不盖房子是房地产商的自由,更是任志强的自由。当然,我觉得张三不盖房子,李四会盖的。毕竟,有需求,就有有市场;有市场,就会有商人。


总而言之,个人觉得,任志强先生只是实事求是的说了自己想说的话而已。并且,这些话都是合法的,且是符合经济学原理的。至于这种话为什么会成为众人的骂柄,是因为中国畸形的商业环境,尤其是房地产环境。

而最能影响这个环境的,是政府。任志强先生,只不过为政府担当骂名。




最后编辑: choicky 编辑于August 11, 200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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