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6

自然人申请商标受限 晴

caii , 17:52 , IP要闻 , 评论(1) , 引用(0) , 阅读(1746) , Via 本站原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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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个客户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台新规定了,这些新规定对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有不少限制。当时,我们还不相信,因为一直没有收到类似的消息。

今天,这个新规定真的出台了。真是汗颜啊,从事相关工作的我们,居然比客户晚知道消息。

想起来某些人股市感慨:总是阅读了第二天新颁发的相关规定之后,才会明白前一天的股市为什么大涨或大跌。——证监会啊,你在哪里啊?

言归正题。这次的新规定基本上不允许纯自然人申请商标了。也就是,自然人要申请商标,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合伙
3、农村承包经营户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另外,符合以上条件的“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这意味着,以后只能申请与自己经营范围有关的商标了。——个人觉得,既然商标局有权撤销“连续3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很多国家都有类似规定),为什么还要设置这种限制呢?

商标的设计属于一种智力劳动,这种智力劳动的保护不应该局限于“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国家一方面在提供创新,民间也在经常埋怨国外组织抢注与中国有关的商标,但相关部门却出台某些规定限制国人注册商标……

商标局的这条新规定,最主要目的就是限制商标申请数量。商标局那帮家伙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11点,下午14点——16点,同时却在埋怨商标审批量大,任务重。于是,一个商标的审批要3年,甚至更长。于是,有的代理机构拿了客户的钱,却不申请商标,而客户也无法及时发现(3年的时间,代理机构可以坑很多钱了);有的客户是商标已经经过了审批,但是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早就破产了(3年的时间可不短),客户不知道去哪里取审批结果。

希望某一天,商标局能够从工商局脱离出去,并入到知识产权局中,实现从官僚部门到服务部门的转化,共同构建和谐社会。smile


最后编辑: caii 编辑于February 6, 200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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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颉 Homepage
June 1, 2007 13:36
每天只上四个小时的班?有这样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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